Sunday, April 19, 2009

隱聆聽



聆聽到底是個多麼私密難以共享的活動?十年前的五月底,我排在W的背後準備入場聆聽ECM小丑爵士來台巡迴演奏會,那天W把票給我,於是我們突然認識彼此瞎攪和到現在。那晚非常盡興,我們的共同交集是jazz,除此之外在音樂上幾乎別無交集。W喜歡很吵的交響樂、後期浪漫主義、Brahms,國台語流行歌、電玩配樂以及卡通歌曲。月初兒童節W提議要去看兒童劇,啊,我簡直要翻臉。兒童劇為什麼總是要裝出一種超級天真誇張做戲的腔調呢?所有的迪士尼電影我也都討厭,連帶討厭迪士尼配樂。當然有時我羨慕W,他忍受得了非常誇張的曲調,而且享受其中。

W呢?當我叫他把他的愛樂關小聲點,他不禁也開口控訴,你的音樂我也忍受很久了,老掉牙老爵士、非洲哼哼唧唧民謠藍調、高亢baroque時代聖樂,還有聽起來有那卡西味道Mahmoud Ahmed唱的衣索比亞老歌。

最近W迷戀上卡式錄音機,敗了一台以後,每晚翻出他早期收藏的卡式錄音帶,瘋狂轉錄。天啊!從未有過的狂喜出現在W身上。幾天後又發現,卡式錄音機不是立體聲錄音啊!於是我們強行拿去店裡退貨,換了一組喇叭回家。幾度拉鋸後,喇叭播放所有權開始出現默契規律,兩人在家時輪番播送兩種愛樂。

音樂不是傳教,耳朵關不起來,原來在網誌裡頭自動開著某種特定音樂是件非常挑戰的事,通常我打開他人網誌如果自動出現音樂,會火速找到關閉鍵按下,結束酷刑,隱聆聽作祟。於是我也就特別感激Last.fm,不喜歡的音樂可以禁止播送,可以跳過,可以先試著聽一小段姑且保留著,也可以突然迅猛從個人曲單刪除,就連曲單中的我的最愛,如果播送頻率太高,也照刪,在Last.fm開放又多元的網路廣播裡面,行使聆聽霸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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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:

Blogger 江董 said...

賢伉儷也真奇怪,

無線耳機問世很久了耶。

1:31 am  
Blogger Pebble said...

管家婆我有規定,不可以戴耳機啦!不健康啊!

4:56 p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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